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升学班学生必须周日晚自习时间(或放假回校晚自习时间)将手机交往班主任处统一管理,周五下午放学(或特殊假日放学)到班主任处领取。因可能出现学生不按规定上交手机,升学班学生在上课(含操作课、自习课、集会等)、午休期间、下课期间等发现使用手机或玩耍手机的,一律收缴于班主任处保存至一个月后归还。
2.就业班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在上课(含操作课、自习课、集会等)、归寝期间、下课期间等,禁止使用手机。凡在以上规定时间玩耍手机的,一律收缴至班主任处理保存至10天后归还。
3.学生充电,只能在班级教室使用专用冲电插座充电,凡在学校其它地方充电的,一律没收手机和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4.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手机的,情节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属就业班学生的,附属处理升级至没收手机,学期末归还,属升学班的,附属处理升级为两月后归还.
5.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6.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考评
1.手机管理纳入学生操行考核,心出现上述违规的按每人次扣2-5分处理(按情节轻重)。
2.手机管理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凡出现上述违规的。按每人次 2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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